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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25-05-08 16:02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索 引 号 MB1644959/2025-14298 发文日期 2025-05-08
发布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文  号
分   类 政务督查 有 效 性 有效

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第三轮督察工作,并于2024年8月20日向湖北省正式反馈督察报告。2025年4月25日省政府在门户网站公开《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按照工作要求,我厅制定《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印发。现将《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美丽湖北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生态优先,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切实增强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环境高水平保护的能力,持续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奋力当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排头兵。

《方案》提出4个方面主要措施。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基层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坚定推动生态优先高质量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三是扎实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按照洪湖流域综合治理省级推进机制,由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湖生态修复”工作召集人,抓好《洪湖流域综合治理省级推进机制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组工作方案》落实,协同相关省直部门督促地方完成生态修复工程。四是系统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地方做好山水工程收尾及后续工作强化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跟踪调度;抓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全面推进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全面铺开采矿损毁土地调查工作;加快谋划申报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等重大生态修复项目。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方案》明确了压实整改责任、健全整改机制、严肃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宣传引导等组织保障措施。

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现代化湖北篇章提供自然资源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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