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 信息标题 | 如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 ||
申请分类 | 咨询 | ||
来信人 | 钟* | 来信时间 | 2025.12.11 |
来信内容 | 因征收等原因被回收土地,怎么办理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 ||
回信部门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处理时间 | 2025.12.12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来信收悉。线上办理:登录湖北政务网,点击不动产登记,我要办,点击相应类别,上传相应资料,申请完毕后,待审核完毕,缴费领取电子证。 线下办理:服务对象:企业法人、自然人、行政机关、事业法人及其他社团组织 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2.申请人身份证明(获取电子证照)、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材料:(1)灭失;(2)放弃;(3)依法回收;(4)生效法律文书。5.依法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能获取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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